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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一套房已结清 二套房首付拟降至3成
发布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5/4/17 点击数:974

东江时报讯 记者冯丽均 我市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拟降低,无贷款的改善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有与首套房一致……昨日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召开,研讨今年公积金改革内容,透露出不少好消息。

申请贷款将不用缴满一年

去年,住建部下发通知,要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可申请贷款等。昨日,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,决定对 《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》进行修改,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望调整,由现在实施的“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年”,改为“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时限且连续正常缴存”。

“‘达到规定时限’不是6个月,这是为了避免因为上级部门政策变化导致需要频繁修改贷款办法。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袁贵平解释,所谓“规定的时限”是指上级部门文件、规章、规定所要求的时限。这就意味着,一旦新的《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》实施,将可实现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贷款。

二套房利率仍执行原政策

第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,第二套房若申请公积金贷款,首付有望由现在的5成降至3成。昨日,袁贵平透露将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。但与首套房执行公积金基准利率相比,二套房的利率仍执行原政策,即144平方米(含)以下的,贷款利率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益的1.1倍;144平方米以上的,贷款利率是1.15倍。按现在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.5%计算,上浮利率后为3.85%或4.025%,仍然比商业贷款利率要低。

记者在会议上获悉,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会议讨论对改革内容进行修改,然后上报市政府审议,通过后方能实施,目前尚不能确定具体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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